101年度第四屆區權會專頁

邀請各住戶多多參與與發表建言,也期待社區邁向民國一百零二年,展現新氣勢,新風貌,新觀念.....

社區剪影


消防宣導短片




( 錯誤的油鍋滅火 )




( 正確的油鍋滅火 )


( 消防自衛編組基本原則 )


( 消防自衛編組示範影片 )



四.主席報告:


五.財委報告:
100年度第3屆年度財務報告


六.100年度第3屆年度工作報告

101年01月

鴻誠保全公司進駐社區。
整理自衛消防編組手冊
 
社區消防設備改善工程施工 
中庭花園及社區大門特別清洗。
中庭花園特別清理及A、B、C、D棟出入口。
清洗A、B、C、D棟大門前出入口。
清洗E、F、G、H棟大門前出入口。
佈置社區大門迎過年。
與監察委員、機電委員驗收攝影機工程。
社區清洗社區水塔工程。
與監察委員驗收燦興消防改善工程。
協助里長舉辦過年社區寫春聯活動。
貼社區各棟大門春聯。 

 101年02月

連絡燦興公司再次來更換滅火器粉末及確定消防檢查日期。
驗收社區各棟樓層及安全梯緊急照明登。
檢查安全門及各棟大門故障情行並修護完成。
中庭地磚H棟出入口爆裂,請廠商至社區估價。
燦興公司至社區陪同消防局人員消防安全檢查完成。
乙一區、乙二區腳踏車區親自劃線。
規劃社區地下室增加機車位完成。
請鎧鑫弱電廠商幫忙檢查乙一區地下室出口故障柵欄機。
清理社區過年門面裝飾及聖誕登。
整理A棟住戶資料及感應扣資料。
社區周圍奇零地是否能有社區代管,發文給各相關單位。

101年03月

更換中庭大門左右地絞鏈。
乙一區、乙二區機車格重整編號。
乙一區、乙二區機車格劃線施工完成。
更換回收廠商,每月社區回饋金3500元增加收入500元。
發文乙二區消防泡沫原液已填充費用給國防部。
鎧鑫弱電廠商修繕乙一區、乙二區對講機主機修護並送回。
發文給國防部,乙二區社區中庭地面磁磚爆裂請修護。
鎧鑫弱電廠商修護乙一區車道第二組主機。 

101年04月 

製作社區設備缺失管委會與國防部協調會議資料。
社區管委會與國防部協調設備缺失改善會議。
鎧鑫弱電廠商至社區檢查對講機電源供應器及對講機線路。
製作社區地下室機車位報備資料。
乙一區C棟揚水馬達故障,請優勝機電廠商至社區修繕。
再次發文乙二區社區中庭地面磁磚爆裂給國防部。
鎧鑫弱電廠商修護乙一區車道第二組主機及先裝E棟三個對講機電源供應器。
整理B、C、D棟住戶資料及感應扣資料。
請台電人員至社區檢查線路。
至國稅局索取報稅資料。
建設局派員會勘社區旁畸零地。
中庭地磚H棟出入口爆裂,再次請廠商至報價,上次報價過高。


101年05月 

天和工程公司至社區報價,中庭磁磚修繕共5處費用為新台幣25000元,並保固一年。 
鎧鑫弱電廠商至社區修護E、F棟對講機。
整理E、F棟住戶資料及感應扣資料。
鎧鑫弱電廠商至社區修護D、G棟對講機。
與主委至元大銀行更換定期存款單,05/24前定期存款單金額
為$3,412,447元,元大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金額為$46,795元,
自管理費提撥金額$140,758元轉併存入公共基金,05/24後定期
存款單金額增為$3,600,000元。
中庭磁磚修繕完工。 

101年06月 

優勝廠商至社區修改蓄水池視窗工程。
社區舉辦端午節活動。 
整理G、H棟住戶資料及感應扣資料。
柏丞消毒公司至社區消毒 
鎧鑫弱電廠商至社區線路更新。
與主委至元大銀行將定期存款轉存於彰化銀行定期銀行定期
存款,定期存款單金額為$3,600,000元,另依6月13日臨時會議
自管理費提撥金額$460,000元轉存入公共基金,06/27後定期存款單金額增為$4,060,000元。

101年07月
整理自衛消防編組手冊。
因下雨柏丞消毒公司再次至社區補消毒。
增設地下車道室監視系統8支。
更新社區乙一區車道升降主機。
修繕社區消防缺失工程。
佈置區權會場。
舉辦101年度第四屆第一次區權會。

101年08月14日與國防部協調公設缺失改善決議 

一、社區花台下陷部分:
        國防部允諾9月15日完成發包,10月底完成鑑定後依權責

        修復。
二、弱電部分:
        請社區弱電廠商列出已修繕.待修繕項次及金額交由唐榮 

        公司評估提供補助并協助完成。 

三、地下室漏水及住戶所有2樓、3樓積水,唐榮公司會議結束
        後簽辦處理作業。
四、頂樓防火門損壞部分:
        唐榮公司答應頂樓防火門損壞部分,全數修復。

五、泡沫原液及中庭瓷磚爆裂施工支付款:
        國防部帶回請原承諾人王處長辦理


七.討 論 議 題


案由一:本社區「100年度第3屆財務結算總表」通過案。
說 明:由財務委員報告,詳細支出內容請參閱附表。


●案由二:社區規約修訂討論案。
說 明:社區規約於97年4月1日制訂,至今近5年,為結合社區現況及需求重新修訂“社區規約”。




住戶建議事項




 決 議:


●案由三:社區前設置公車候車亭討論案。

說 明:經楊正中議員及吳忠華里長爭取公車候車亭設置社區前,依據公車處來函,需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設置。
 決 議:


●案由四:連署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事由討論案

說 明:一、D棟12-2李翔華先生以〝管委會未經全體住戶同意擅自將停車場機車位增設與變更〞為事由連署要求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二、連署要求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事由因與事實不符,經管委會說明如下,並函請西屯區公所查明後遵照辦理:

1.機車規劃工程依據100年12月18日臨時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辦理。

2.依據規約第二章第三條一、(二)共用部份:係指不屬專有部份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其管理權責屬社區管理委員會。

3.地下室停車空間增設機車位並未變更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汽車位置及車道等,依法不需辦理變更。

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四日中市都住字第1010086250號函及五月份例行委員會決議本案事由納入本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題討論。 

決 議:

●案由五:選舉第四屆管理委員會委員。

八.建議事項:

九.主席結論:

十.摸彩:

十一.消防示範演練: